close

  南方日報訊 (記者/劉昊)前日,有網友在奧一網、深圳新聞網的論壇中報料稱,“深圳將廢止原有的雇員管理模式”。今年正逢深圳雇員制推出十年,此帖一齣即引起強烈反響。昨日,深圳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該部門還沒有對外發佈過任何雇員改革政策,目前正研究有關雇員制度改革的意見,將“依法、依合同維護在聘雇員的合法權益,穩慎推進改革”。
  人社局:正研究意見穩慎推進
  在奧一網上,題為《深圳廢止原有的雇員管理模式 雇員變革還與臨聘整合?》的網帖稱,深圳將“廢止原有的管理模式。編製部門停止審批雇員和臨聘人員員額, 並收回現有員額;人力資源部門停止組織雇員基本素質測試,不再批覆各單位雇員招聘計劃,廢止《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招聘實施細則》等雇員招聘制度。原有雇員合同期滿後,不再續簽雇員合同,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補償。願意繼續留用的,予以優先考慮,簽訂統一的勞動合同,在核定的人員經費總額內,由各單位按統一的編外人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”。
  這位網友在網帖中感嘆,“這讓打敗比考公務員還多的人數才考到雇員的同志情何以堪,這讓已在雇員體制工作10年的同志更情何以堪。”也有網友留言評論道:“這樣子改革真是不公平,招考的時候說是編內的,一轉眼就成編外的。”
  “我局未對外發佈過任何雇員改革政策,請勿道聽途說。”昨日,深圳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就上述網帖作出回應稱,目前該部門正在研究有關雇員制度的改革意見,將“依法、依合同維護在聘雇員的合法權益,穩慎推進改革”,並表示,“我們對任何改進雇員管理的意見和建議都持開放態度,歡迎與我們溝通”。
  學者:應給雇員提供一個出路
  據瞭解,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的雇員制度始於2004年8月1日《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雇員管理試行辦法》的正式實施,該辦法規定,“雇員”是指“深圳市機關、事業單位在核定編製和員額內,以合同形式雇用的人員”。彼時,深圳市人事局負責人曾表示,這項制度是為了在機關事業單位中建立人員“能進能出”的新機制,提高行政效率並節約行政成本。
  此後深圳形成公務員、事業單位職員、雇員“三軌並立”的局面。2010年深圳開始大規模招收聘任制公務員,“能進能出”的新機制一度受到好評。據統計,截至今年2月,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共有5513名雇員,其中包括4名高級雇員、1594名專業技術雇員、3451名輔助管理雇員和464名工勤崗位雇員。
  伴隨著定期爆發的爭議,雇員制在深圳走過十年。待遇低、同工不同酬、晉升晉級通道受阻等問題被人們所詬病。十年之中深圳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工資福利性經費調整過2次,最近的一次發生在2011年,調整為專業技術崗位高級10250元/月,中級7700元/月,初級5150元/月,輔助管理崗位4850元/月,工勤崗位3900元/月。
  “深圳的雇員為政府服務多年,積累了很多的經驗,其中很多人在工作中也證明素質不錯,應該給他們提供一個出路”,深圳大學管理學院馬敬仁教授分析,長遠來講,政府雇員制必然會朝著“聘任制”的方向走,但不是所有的雇員都以“轉”的方式成為合同制公務員,“渠道可以很多,但一定要通暢、公平”。  (原標題:依法依合同維護雇員權益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yitsrksl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