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廣網夏縣9月15日消息(記者李楠 肖源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今天,中國之聲持續關註了山西省一家單採血漿站,在採集血漿過程中的種種違規操作問題。比如違反規定,跨區域採血漿、採集超齡者血漿、頻繁採血漿、以及不甄別身份冒名頂替等現象。那麼,這些違反規定的操作,會產生哪些危害?當地監管部門又是怎麼監管的?
  根據原衛生部《單採血漿站管理辦法》第三條的規定,劃定採漿區域內具有當地戶籍的18到55歲健康公民可以申請登記為供血漿者。這一條文至少包含兩項禁止性規定:第一,禁止向不足齡或超齡的人採集血漿;第二,禁止跨區域採集血漿;同時,還應當包含一項義務性規定:核實供漿者的身份信息。
  《單採血漿站管理辦法》中,為何要作出上述規定?
  中國衛生法學會常務理事鄭雪倩說,以年齡限製為例,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,身體發育尚未完全成熟,而55歲以上的老年人,身體機能逐漸退化。如果向不足齡或超齡的人採集血漿,一方面會損害供血漿者身體健康,另一方面,也無法保證所採集血漿的質量:
  鄭雪倩:主要未成年人他的血液系統的發育還沒有完全成熟,你採他的血漿對獻血人是一個傷害;對年老的人,他本身已經抵抗力下降了,你抽他血以後,可能對他本身有影響,那麼同時血液質量可能也會有影響。
  至於為何要限定單採血漿站的採集區域,夏縣康寶單採血漿站方面,也非常清楚——防止頻繁獻漿。
  夏縣康寶單採血漿站副主任張晉:怕跨區域。比如你今天來我這兒獻漿了,明天又跑到別的地方去了,他那邊沒法甄別嘛。因為在我們的電腦上,國家規定每間隔14天才能採一次漿,所以只要不是這7個縣的,都不能採漿。  
  《單採血漿站管理辦法》中明確規定,兩次供血漿時間間隔不得少於14天。嚴禁頻繁採集血漿。夏縣康寶單採血漿站主任牛哲峰說,這一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證供漿員的身體健康:
  牛哲峰:你十多天獻一次,對人體絕對無害,但多了絕對不好。
  中國衛生法學會常務理事鄭雪倩認為,頻繁採漿,不僅危害供漿員的健康,也無法保障血漿質量:
  鄭雪倩:如果你太近了以後呢,對他採出的血的質量也可能不好,因為他紅細胞生成和那個血液細胞的生成不會那麼快,所以從保護獻血漿者和保護藥品安全有效性的角度來講,也要做這些規定。
  根據《單採血漿站管理辦法》中的規定,單採血漿站在每次採集血漿前,必須核實供血漿者身份,確認無誤的,方可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健康檢查和血樣化驗,確保所有血漿可以追溯到相應的供血漿者和供血漿過程。
  但是,如果沒有核實供血漿者的身份信息,所有的這些,都無從談起。
  在鄭雪倩看來,一旦出現冒名頂替的現象,所採集的血漿質量就無法保證,進而會危及公共衛生安全:
  鄭雪倩:核實身份是為了保證血液的質量,而且也是為了雙重保護。你不是真實姓名的話,你有可能導致血漿要是出一些問題,會影響到血液質量,你影響的是一個公共衛生安全,前面說的這些規定,都是為了保障生物製品的安全質量和不會發生交叉感染,不會把這傳染性的疾病帶到血漿里,帶到生物製品中去感染病人。不能夠理解為就是好像做血漿能夠隨便採。
  記者在夏縣調查時發現,儘管原衛生部有如此多的禁止性規定,但夏縣康寶單採血漿站在採集血漿過程中,依然多處違規操作。對於這些傷人害己的行為,血漿站與政府監管部門,如何解釋?事件進展,中國之聲將持續關註。  (原標題:山西夏縣塞錢可違規單採血漿 冒名頂替、超齡多處違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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