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的城物業在小區入口處豎起了這塊停車收費牌。因收費過高,遭到了業主們的集體抵制。記者 李永亮 攝
  華聲在線5月15日訊 繼陰陽合同、水電不入戶(詳見本報2013年7月30日A10版)被業主質疑後,株洲美的城再爆天價停車費問題。5月13日,業主投訴稱,小區內停車費竟高達30元/天,他們迫於無奈只好將車停在外面的馬路邊。
  “停車太貴家都不敢回”
  “太貴了。”一提起小區的停車收費,業主張女士就搖頭。十多天前,物業公司在沒有征求業主意見的情況下,突然在小區入口處豎起一塊收費告示牌,向業主收取停車費。小車1小時2元,一天30元,買車位一個月600元;小型貨車1小時5元,一天50元;摩托車、電動車每個小時收1元。
  讓業主們頗感頭疼的是,小區內無露天停車區域,小車必須停入地下停車場。“可收費這麼貴,很少有人停進去。大部分人晚上只能把車停在小區外邊的馬路邊,很不安全。”業主何先生說,這個收費標準比株洲市中心的商業停車場收費都貴,“搞得我們業主都不敢回家了。”
  有多家樓盤與美的城在同一區域,記者註意到,這些樓盤內基本有道路可停車,多數不收費,少數收費可價格也遠低於美的城。
  貴是因為24小時巡邏
  對此,株洲美的城物業客服經理張丁解釋,因入住的業主越來越多,停車難問題日益明顯,於是物業在咨詢物價部門後,採取市場調節價的方式,制定了這一停車收費標準。
  至於為何制定標準未征求業委會或業主的意見,張丁回覆,小區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,“收費確實偏貴,但我們的服務比較好,24小時巡邏。”
  但張丁的說法遭到了業主的反駁。“收費這麼高,車子刮壞了或者被丟了,他們還不是不擔一點責。”一位業主說。
  ■三湘華聲全媒體記者 李永亮
  物價部門

  文件無規定,只能督促協商
  “以前是政府指導價,一個月最高是300元。現在新政策收費可由市場調節。”株洲市物價局服務價格管理科湯科長說,按照今年1月湖南省物價局下發的《湖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》的通知,美的城可施行市場調節價,“價格由已成立業委會的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決定,未成立業委會,則由物業與入住業主協商決定。”
  美的城沒通過業委會或業主同意便自定價格,對此湯科長表示,省局文件對一些條款沒有明確規定,他們也深感疑惑。
  該局價格舉報受理科一負責人說,他們已多次前往現場調查,將督促物業與業主進行協商。
  新聞回放

  這個樓盤僅17戶水電接到房間
  2013年7月30日,株洲市民何先生投訴開發商簽陰陽合同。他在株洲美的城一期購買的新房內水電沒有預埋管線至房間,只裝了一個總表。他的合同只註明:“每戶設獨立電錶……電源到總開關箱。”而一期18棟有17戶水電安裝到了各房間,他們的合同約定:每戶設獨立電錶……照明開關、插座底盒及電源到各房間。
  國內情況

  最貴停車費3600元/月
  物業公司收取高價停車費的事情在國內屢有發生。
  2014年4月10日,沈陽市民張先生投訴,他居住的沈陽天地小區物業公司3月26日發佈通知,對業主停車按每小時5元收費,業主們每個月停車需要繳納2500或3600元的費用。4月3日,物業提出新的收費標準,業主可以按時差每天18:00-8:00租用,每月收費1000元。
  2013年3月,南昌聯發廣場小區物業公司對外稱,小車停泊在小區停車場,必須按月交納800元停車費,否則車輛不得入內。而南昌市物價局等四部門聯合制定的《南昌市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各類收費標準》顯示,室內包月停放每月不超過150元,智能室內包月停放每月不超過200元。
  2013年3月,福州欣隆盛花園小區物業對停車費實行新收費標準:兩小時以內10元,不足兩小時按兩小時計算;超過兩小時按5元/小時計算;每日封頂35元。一個月停車費達1050元。而福州市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停車收費指導價格是,地下停車位從早8點到晚8點每輛3元,晚8點到次日上午8點每輛10元,包月70元/輛。
(編輯:SN08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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