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11月12日電 據西班牙歐浪網報道港式飲茶,記者瞭解都,一華人賬戶里有3100歐元被凍結到2049年12月31日,在此之前,這筆錢都不可使用。
  2013年11月5日下午,歐先生(化名)前往la caixa 銀行的提款機取錢時,驚訝地發現,賬戶里原本有6000多歐元,賬面上卻顯示只有3000多歐元的餘額。設計裝潢歐先生查了一下賬面往來記錄,看到了奇怪的信息,賬戶里有3100歐元,被凍結到了2049年12月31日。當天下午,銀行已經關門了,歐先生帶著疑惑,打算第二天一大早去櫃臺問清楚。
  11月6日,歐先生來到了la caixa銀行的櫃臺,詢問被凍結的3100歐元是怎麼一汽車貸款回事。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他,這不是銀行方面的決定,而是保險局凍結的,歐先生在2010年到2012年間,有社會保險沒交,所以保險局才會凍結這筆錢。銀行的職員建議歐先生,去保險局咨詢,因為他們也不瞭解所有的細節。
  歐先生隨即去了律師樓,跟律師說明瞭情況,律師認為,歐先生是工作居留,自2010年以來,一直在打工,即澎湖民宿便是老闆沒有給歐先生上保險,保險局也不會把這筆賬算到歐先生頭上,因為繳納工人的社會保險是老闆的義務。律師計算了一下,到2049年,歐先生剛剛滿65歲,是西班牙的法定退休年齡,便問歐先生,是不是在無意中與銀行簽訂了什麼保險或養老金的協議,如果有的話,這筆錢很有可能被作為理財項目,被銀行划走了。歐先生考慮了一下,認為完全沒有這種可能。據歐先生講,他平常基本不去銀行的櫃臺,存錢與取錢都在提款機上完成,根本沒有機會接觸到銀行的職員,更不可能被他們推銷了理財產品。律師又問歐先生是否接到過銀行打來的推銷電話,歐先生也確定從未有過。
  歐先生想起,2010年到2011年期間,他曾經在一家餐館打工過(該餐館現已關門),或許是這家餐館的老闆欠了他的社會保險,保險局才會凍結了歐先生的賬戶?律師表示,就算保險局要追討這筆保險費用,也會去凍結餐館老闆的賬戶,絕對不會凍結工人的賬戶,即便是老闆申請了破產,保險局也有權強制從他的個人賬戶里扣取欠下的債務,或是沒收他的財產,拍賣之後用以抵債。如果不是因為之前的老闆欠了保險,又會是因為什麼原關鍵字因,賬戶才會被封呢?歐先生百思不得其解。
  借居留給人開店惹禍上身
  記者咨詢了律師,律師認為,賬戶上有3100歐元被凍結到2049年,只有兩種可能,一種是歐先生在無意中簽了銀行推出的理財項目的合同,比如退休金一類;另一種就是,歐先生曾經開過店,這筆債,是他自己欠下的,跟他的老闆無關。歐先生堅決否認自己曾與銀行簽過理財產品的合約,那麼只剩下第二種可能了。
  歐先生說,他自己並沒有開過店,一直都在打工,但在2009年時,曾經把居留借給了一個老鄉拿去開餐館。他表示:“這個老鄉是我在打工的時候認識的,那時候關係不錯,當時他的居留才換下來,不能單獨開店,而我的居留當時是兩年居留,可以開店,所以他借了我的居留,跟他合伙開餐館。名義上是合伙,實際上我從未在生意上投過錢,也沒有參與過分紅,只是幫他一個忙而已。”記者問:“他人現在在哪裡?你們還有聯繫嗎?”歐先生回答道:“我們最近一次聯繫,是在一年多以前。他的餐館是2009年開的,2012年關了。關了之後,他的電話號碼換了,沒有告訴我新的號碼,我們就這樣失去了聯繫。”
  據律師分析,如果這3100歐元真的是保險局凍結的,有80%的可能,是因為歐先生借居留給朋友開店,朋友在開店時欠了保險局的工人保險,因此,歐先生慘遭連累。對此,歐先生十分不解:“我不過是幫人一個忙而已,賺錢的時候,沒有我的份,出事了之後,為什麼要凍結我的賬戶?”歐先生訂了11月8號出發去中國的機票,賬戶里的錢,原本是打算全部取出,帶給父母的“壓歲錢”。“凍結了3100歐元,我只能帶回去3000多歐元,這次要讓父母失望了。”歐先生懊惱不已。
  歐先生表示,09年朋友開餐館時,註冊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,並將50%的股份划到了歐先生的名下,朋友則作為企業法人管理餐館。所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律上的定義,是指將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,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。也就是說,不管股東是否是真正意義上的“股東”,也不管股東是否參與了分紅,股東都必須對公司的運營情況負責。
  記者在此提醒,把居留借給別人開店的方法不可取,首先,出借證件是犯法行為,一旦被查處,雙方都會受到刑罰;其次,對方在經營的過程中出了任何差錯,居留的持有者都逃不了干係。希望僑胞能冷靜自持,不要給自己找麻煩,更不要給別人添麻煩。(秦嶺)  (原標題:借居留惹麻煩 一旅西華人銀行賬戶被凍結到2049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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